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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是反腐的保障2014-12-04 10:11:21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凤凰资讯12月3日)

  在“官本位”盛行,官贵民轻,特权思想处处“生风作浪”的语境里,“权大于法”,依法办事更多是以长官意志办事,依法办事成了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把式。如此“把式”的存在,大大地破坏了公平正义,不仅破坏了机会公平,如媒体上多次曝光的“萝卜招聘”就是其典型,而且严重毁坏了权利公平,分配公平,手握“重权”的某些官员,看病不用排队,就医有VIP病房;利用公权力买房不用花钱,“房叔”、“房姐”的曝光自可窥见一斑。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相信。

  作者:章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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