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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词是反腐进步的表现2014-11-28 04:01:07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昨天,中纪委一日之内通报了4名山西立案调查结果。其中两名女官员的通报用词首次采用了“与他人通奸”字样。 该两名女官员分别是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另外两名官员是山西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原县委书记秦建孝。四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新华网11月27日)

  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所谓“刑不上大夫”,所谓“官做到一定级别就进了保险箱”,只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侥幸心理。从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到如今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共产党在党内反腐问题上,是敢于下重手的。

  官员自身修养找起,官员个人的思想素质是否过硬是导致官员贪腐的内因。只要官员自身思想坚定,为人清廉,克己奉公,依法行事,就不会被外界因素干扰,做到洁身自好。相反,如果自身有堕落腐化的思想,被糖衣炮弹攻击,被权钱欲望击倒,就会自甘使用“潜规则”,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指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可以看出,实事求是是中央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的先决条件,包括反腐工作。然而,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内已经对类似“与他人通奸”这样的行为出台了相关的查处、惩戒措施。

  首提女官“通奸”,彰显党纪严于国法。当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官员“与他人通奸”的行为作出规范,因此,国家并不能以“与他人通奸”这样的敏感问题来给腐败干部定罪。反腐工作由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往往在腐败官员的处理和通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顾虑。

  中央也一直在考虑如何防止腐败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如公布财产制度,异地任职制度,上任公示制度等等,虽有点抑制作用,但这些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东西。腐败成本过低所造成的。好的预警机制就是在官员想腐的时候,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纠正,这样就算不能根除腐败,但至少可以减小腐败的几率。

  党要治国,首先就要从严治党,不管出于道德还是法律的层面,男女都是平等的,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也要遵守党的纪律。

  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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