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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何以沦为“依罚行政”2014-11-04 20:09:52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日前,网上曝光一张《交警雁塔大队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照片,内容显示交警雁塔大队各中队对11月份针对两三轮车、酒驾醉驾、渣土车、走禁线以及违停的量化任务,其中包含罚款数额和数量。(网易新闻,11月4日)

  前不久,河南省工商局被曝光发通知要求全员上阵,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俨然目标任务成了“总纲领”。前几天,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买尸火化”为的也是完成目标考核。

  近日曝光的《交警雁塔大队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照片,更是将年底机关单位突击完成目标而不择手段暴露的一览无遗。年终时候了,任务总量却没有按时保证,单位工作量没有达到预期,此时的“依法”突击工作便顺理成章。

  为何每逢年底“任务重”?如果说在年底不择手段的去完成任务,那么平时执法工作又去哪了呢?众人都知道每逢年底交通等部门执法更为严格,这与加强春节前后交通秩序有关,但这些部门隐藏的量化任务更是他们心头的“头等大事”。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强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但是此次曝光的交警集体“依罚行政”,将执法工作变了味。其针对两三轮车、酒驾醉驾、渣土车、走禁线以及违停的量化任务,其中包含罚款数额和数量。执法只为罚款,执法工作走进了误区。

  笔者认为,此类做法必须立刻停止,并且要对单位领导加强问责,杜绝以罚款指标为准则,更要杜绝“罚款经济”为原则。只有严格纪律,才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小丁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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