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热,带着女友到江河游泳划船,本是浪漫加惬意的美事,但对阆中市城管队员杨某来说,这桩“美事”带给他的却是上级的处罚。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杨某因开着执法车带着女友去划船游玩,受到单位1000元处罚,并支付油费200元;杨某的分管领导也为此受到牵连,被罚款和取消评优资格。(7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2014年7月19日下午,阆中城管局协勤人员杨某应同学之邀去白溪濠游泳。15时50分,杨某与女朋友郑某私自驾驶城管执法车(川R204A0)到白溪濠河游泳。车辆由杨某驾驶,到达目的地后,由于其不会游泳,便和郑某在橡皮艇上划船,于18时30分结束后驾车离开。杨某私驾公车时长约为20分钟,停靠时间约为2小时。
因为该职员私自使用公车外出游玩,经过调查处理,不仅给予当事人杨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交纳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200元。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城管局特勤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处罚款500元,取消二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城管局党委做出书面检讨,同时取消二中队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城管局特勤大队大队长、支部书记分别向城管局党委做出深刻书面检讨。
这是一起典型的下属违纪领导负连带责任的案件,下属公车私用不仅是其个人的事情,受罚也不仅仅是个人,连带领导受罚就说明了领导监管无方。
毋庸置疑,下属违纪和领导脱不了干系,执行连带责任就是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的作风效能建设联抓制度,才能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笔者认为,下属违纪领导连带受罚这种制度应该全面推广,这不仅能促进干部自己遵守规章制度,更能促进干部与干部之间的监督以及领导与下属的监管。(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