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直机关工委办公楼西侧,停放着一排公务自行车,机关工作人员频频取用、归还。为方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公务活动,省直机关工委统一购买13辆公用自行车,配发给各部门。公用自行车为办理公务活动时使用,各部门固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部门资产,用后需及时归还,并停放专用自行车库;人为损坏由使用人自费修理,因保管不善丢失、被盗,由使用人按原价赔偿。(7月28日 中国新闻网)
现如今,一些大城市极其拥堵,工作人员需要到其他部门办事,汽车出门确实浪费时间,相反用自行车却节省了不少时间,不仅锻炼了身体,更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更推行绿色出行,为城市的美化出了一份力量。
然而,公务自行车的推广还必须坚持不懈,以观后效,此前三月和四月在武汉街头发现,许多用于管理公共自行车的站点岗亭都无人值守,或者改为卖报售烟的商摊,停车棚成为汽车停靠点,智能租车系统也无法使用,即使有几辆自行车,也多是“缺胳膊少腿”的破车。以前争着租车,现在争着退卡,好好的民生工程,4年多就瘫痪了,太浪费,太闹心。
像这样的推行,无论是公务自行车还是公共自行车,造成了这样的巨大的浪费都是不应该的。推行公务自行车自然是好的,但是否能持之以恒,这不禁要打一个问号。一辆自行车的价值实际上还不够一辆机动车加一次油,但是买得越多,其购买与运作成本越高,倘若起不到什么示范作用,一段时间过后,把自行车往角落一放,听之任之,落灰生锈,那就得不偿失了。
要想“公务自行车”真正地跑出实效,必须在落实上下功夫,探索合理运作模式,避免造成更多的浪费。鼓励低碳交通,倡导简约出行方式,倡导绿色环保节能,党员干部应当起表率作用。
推行“公务自行车”不在于政府部门统一购买自行车,喷上统一标志,于此同时应适当减少公务机动车,让公职人员不得不骑自行车出门办事,从而形成“远途坐车,近途骑车”的良好风气。唯有如此,这一举措才能不流于形式,才能在节能减排、规范公车使用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笔者希望,公车改革固然重要,推行公务自行车亦值得称赞,只有长期的坚持以及自行车能得到有效的利用,适得其所,这样的做法才应该值得全面推广。(文/张雨竹)
�真����G �j ��还原,公安部门更应该正视家属的各种诉求,这不仅是给家属一个说法,更是对死者的一种交代。(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