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却幕后投资开设赌场。湖南株洲市政法委近日通报,该市公安局刑警张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已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6月25日 人民网)
据介绍,案发前,张某是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2009年8月,张某累计出资60万元给刘某开赌场,约定每月收取20万元利息。此后两月,刘某在株洲市区一家酒店开房设赌,收取赌资总额5%的抽利,张某则获得28万元利息回报。甚至,张某还利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受党教育多年,受到各种法律的熏陶也是多年。法律规定哪种事能做,哪种事犯法按理说都应该了然于胸。从中央到地方不仅是法律法规,更是对于干部的各种规章制度,他不可能不知道。但依然不安守本分,成天梦想着发财,甚至还企图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事业”保驾护航。
在现如今,全国上下严查干部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下,居然抱着这样的想法着实令人可笑。
早前,中央就出台相应的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如实上报自己以及亲属经商办企业。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应退出经营活动。拒不退出的,领导干部应辞去职务,调换工作岗位。如果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此位刑警依然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心理,视规章制度于无物,公然与规章制度挑衅,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架起保护伞,甚至还出资开赌场并从中获得佣金及利息回报,这种执法犯法的行为必须从重处罚。
笔者认为,现如今,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所有人都以金钱至上,嗜钱如命,发财梦更是很多官员的所想。笔者希望,针对此事的发生,还应该展开调查,将类似案件彻底揪出,摸排出利用权力大肆敛财的干部,全面清理,不留死角。(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