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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红朋友有车开 起邪念贼手竟伸向朋友车2014-04-04 09:35:14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莫永原与周红旦是朋友关系,两人平日里经常一起去酒吧喝酒。莫永原平时出门都是搭乘周红旦的车,因此特眼红朋友的摩托车,自己却因为没钱而没能力购买。莫永原便起了盗窃朋友车变卖给自己买辆新车的邪念,于是趁去酒吧喝酒之机,将朋友停放在酒吧门口的车偷偷盗走。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永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2月25日凌晨,被告人莫永原搭乘周红旦驾驶的1辆华鹰牌摩托车到贵港市港北区一酒吧喝酒。期间,莫永原想到周红旦停放其摩托车在酒吧门口时未上锁,遂离开酒吧到楼下将周红旦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900元)盗走。同年3月5日23时许,莫永原在贵港市市委党校门口欲销赃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永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永原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莫永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港北法院:黄丽丽周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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