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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央:醉驾开除党籍是从严治党的第一步2014-07-28 18:22:13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治观念,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日前通报了3起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例。(中国新闻网7月18日)

  这三名干部分别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中国经济年鉴社原社长杜少牧、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原正处级干部李小兵、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原职工张朝清,这三人都因醉酒驾驶被拘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在通报中也提出了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进一步严明了对党员修养要求和纪律规范。可以说,仅醉驾即开除党籍,这样的严厉惩处堪称历年之最,但这样的严厉恰好符合中央“从严治党”的工作宗旨。从发展党员重质量轻数量的观念转变,到开展得如火如荼的不合格党员的惩治清理工作,再到对党员干部纪律的严明,惩处的加重。中央走出了一条严把入口,放松出口的党员管理之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整肃党的队伍,凝聚党员力量,强化队伍斗志。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党对干部的要求俨然已经发生了变化,以由原来的迅速壮大党员队伍,最大限度寻求党员合力,到提升单个党员干部能力和素质,从量变转变到质变,这表明,我们党对党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明,对党员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对党员率先垂范作用需求越来明显。而在党的队伍中,也存在着个别党员,恃宠而骄,任意妄为,破坏了党员形象,也有个别干部思想陈旧,作风浮夸,寻找“南郭先生”式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引导党员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对不符合党员形象的要坚决予以剔除,以严进宽出保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对三为酒驾干部开除党籍,也就是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让党员引以为戒,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让党员的“优越感”向先锋模范的成就感靠齐,打造一支坚定而有力的改革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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