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0月份,我认真观看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道,大会首次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并提出要弘扬宪法精神。对此我十分激动,似乎看到了自己的遭遇得以沉冤得雪……”近日,河北省易县群众周学仁向相关部门递交举报材料,称自己被地方派出所相关领导“非法拘禁”,已引起了相关部门注意。
周学仁介绍,2014年6月17日易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翟俊坡调动特警,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非法拘禁”了自己和扶贫社等工作人员,并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将自己多处打伤。此后周学仁一直在北京市武警总医院和易县人民医院治疗。对此,周学仁开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后来由于部分媒体介入,周学仁考虑会对本县形象造成影响,便拒绝媒体深入报道,同时叫停了律师的依法维权程序。
可惜事与愿违,周学仁说:“翟俊坡、张晓峰未进行有效和解,而是百般编造“莫须有”罪名给我。同时,我也发现办案机关不全方位调取证据,而是片面听取两位公安在没有证据情况下的辩解,致使至今未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图片说明:周学仁嘴角淤青带着血渍,后经《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对全身进行鉴定,周学仁腿部肌力二级、外伤性腰部间盘突出。)
为了留住证据,周学仁家属第一时间为其完成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武警总院《诊断证明书》和易县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委托律师事务所权威专家作出鉴定。专家鉴定意见认为:周学仁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周学仁的法律团队希望办案机关能依法立案,依法解决相关问题。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周学仁的法律团队认为,当前国家将依法治国推向新高度,对于解决部分涉及公安人员的案件将起到积极作用,对于周学仁一案提出三大要点,即拘禁周学仁欠缺有效证据、拘禁理由欠缺法律依据、调动特警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与要求值得考量?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