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福州市优秀外来工代表的湖北襄阳籍人士唐爱兵,因醉驾肇事逃逸,被罢免福州市人大代表职务。(7月16日,中国新闻网)
当地媒体曾报道,9日下午17时,福州二环陆庄高架桥上桥处,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蓝色小车发生刮擦事故,随后,白色小车未停继续驶离;傍晚18时左右,白色小车行驶到仓山区对湖高架桥时撞到水泥护栏,无法移动,司机随机被警方控制。
据福州市警方当晚发布消息,白色小车司机叫唐爱兵,系福州市人大代表,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90mg/100ml。而依据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属醉酒驾车。
众所周知,醉酒驾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身为人大代表的唐爱兵,作为公职人员,发生这样的事件更是会引起舆论的质疑。
的确,适当饮酒有利于身心健康,但是饮酒后驾车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更是会酿成大祸,给别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甚至是生命。
再者,作为福州市人大代表的唐爱兵,更应树立公众形象才对,试问,如此高调醉酒怎能不引起各方的质疑?
作为人大代表的唐爱兵,法律意识本该高于普通民众,为何还会出现醉酒的行为?究其原因,恐怕还是特权思想在作祟。
因为醉驾,唐爱兵被罢免福州市人大代表职务,在众多公众和网友间呈现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有人认为唐爱兵因为醉驾被免职实在很冤枉,也很可惜,有人认为唐爱兵被免职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总之,因为醉驾,唐爱兵的人大代表被罢免了,但无论怎样,还是希望对他的处罚彰显法律的公正,也许这一切都还待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相信,事后,唐爱兵很是后悔,但是为时已晚。因为醉酒被罢免,无不彰显了其对自身行为的放纵。同时,此次事件再次给个别人员敲响了警钟,笔者也真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