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的通知,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涉及内容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向有意升迁的官员们发出了明确信号:要进步,先申报。(新华网6月8日)
这次申报的具体内容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诚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有效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该制度在世界多个国家的成功实践证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保障之一。但现实是,推行财产公开也面临着较大阻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财产比较“随意”,报告的内容不全、不实,申报信息不仅“缺斤短两”甚至存在弄虚作假。所以,申报备案的关键是要认真地做,不能流于形式,只有实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才能真正让官员们有所畏惧,要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同时,要求对申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这实际上也是申报制度的一个落实保障机制,旨在通过抽查核实,取信于群众,此次陕西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对它充满着期待。
作者:万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