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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规定初中择校生3年后不能享受分配生资格2014-08-29 14:23:02 | 来源:燕赵晚报 | 查看: | 评论:0

  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随着中小学开学日期的临近,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后要做好电子学籍注册,并对今年小升初的择校生进行登记备案。

  9月1日开学在即,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梳理排查工作,了解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辍学。要求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在开学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要抓紧做好校舍修缮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

  各学校在开学后要及时掌握学生报到情况,按规定为新生注册电子学籍,确保不漏一校一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今年石市明确规定,初中择校生三年后将不能享受分配生资格,昨日在文件中,市教育局也特别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负责对小升初择校生进行登记在册,妥善保管名册,并对择校生家长及时告知相关事项。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开学后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要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记者 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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