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四川省乐山市乐山造纸厂和长征制药厂几百人员工在乐山市委办公大楼前请求市委书记或市长接访,反映两厂各自厂因转制,破产安置,土地转让(乐山造纸厂413亩,长征制药厂同样超400亩土地)的妥善安置问题。尽管已有政府工作组进驻两厂了解两厂各自员工的诉求,但是还是没能妥善解决。正是问题多、大,才能出瑞2011年5月25日乐山造纸厂和长征制药厂几百人员工在市委办公大楼前的信访,以至于邓勇等6人当天被捕。在关押11月后第二年(2012年4月)被法院判决邓勇六人有罪,罪轻,免于刑事处罚。
冯勇,敖翔等人因六人中其中三人是乐山造纸厂员工,于2011年7月X日晚,欲乘火车K118次(攀枝花----北京)列车上京,向最高信访部门信访。继续反映本厂问题及被捕员工的事实。没料想由市公安市中区公安,信访局长,街道办事处的强行拦截,强行阻拦,生拉硬拽,几十个工作人员栏截六个工厂员工。硬是没能让此六人上京信访。三个月后,冯勇因伤住进医院,被四川武警总队医院确诊为脾脏动脉假性动脉瘤。系外力造成,前后二次手术,三次住院近百天,至今身体末能痊愈,丧失了部分劳动力。
此中,乐山市经济与信息委会员在2011年5月25日发生的信访事件中,却在取证调查时,是同年5月24日的时间表。及是否是预备好的呢?明显的伪证,不能作为法庭的证据。却没有负作伪证的责任。在冯勇,敖翔三人至市经信委信访中,对乐山造纸厂破产日期回复是乐民破(裁)字第4---1号。而事实乐山中院的案号为乐民破(裁)字第4----9号。为什么有如此的严重错误,而又在掩盖什么样的事实?黑暗面,阳光面?
到此,冯勇还因当时的伤情过重,已丧失了的部分劳动力而忍受痛苦;邓勇也因此不断的向当地政府,法律部门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