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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男子奔波一年迁户口无果2014-11-19 17:44:55 | 来源:中国网 | 查看: | 评论:0

  一年多来,郑州市高新区大里村的四组村民金先生跑细了腿、磨破了嘴,但妻子在南阳农村的户口依然无法迁到自己村里,原因是没有经过当地政府设立的“城改办”审批。河南省公安厅规定的便捷高效户政办理服务程序在郑州市高新区被人为设置了障碍。

  婚后迁入户口成了老大难

  2013年8月13日(农历七月初七),25岁的金先生与妻子丁某领取了结婚证,正式结为合法夫妻。令小夫妻没想到的是女方户口迁移竟然成了幸福路上的拦路虎,领取结婚证后,他们即向男方所在的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大里村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提出迁入女方户口的申请。一年多来,小夫妻在沟赵派出所和枫杨办事处来回奔波,依然未能迁入。

  据当事人金某介绍:“办好结婚登记手续,随即委托村干部办理婚迁事宜,当时承诺‘三个月以内给你们办好’。我们附上了所需的全部婚迁材料,等待结果。到2014年春节的时候,村干部说把事忘记了,现在办不了”。

  金先生到户口所在地高新区沟赵派出所询问,才知道因为男方所在村庄面临拆迁,户口冻结了。除了正常婚迁所需的材料,还须提交经郑州市高新区城改办审批通过的《婚迁户口申请表》,否则派出所没法给直接办理。

  金先生感叹:“目前妻子已经怀胎八个多月,孩子也即将面临着出生,但时至今日,被审核的材料还依然在枫杨办事处,婚迁申请比马拉松还艰难啊!”

  便捷户政办理被人为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涉及“拆迁”户口就给予冻结不予办理的相关规定。

  早在2012年,河南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承诺便民利民8件实事之一,就是提供便捷高效的户政办理服务。河南省公安厅规定:“河南全省居民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婴儿出生等事项,凡手续齐全的,派出所的户籍室必须当场办理,不得推托;手续不全的,户籍民警也将告知详细的补充事项,力争两次办成”。

  郑州市高新区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时需提交经城改办审批的《婚迁户口申请表》这一做法是否有合理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呢?记者就此事将采访提纲发至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截至发稿,仍没有收到郑州市高新区的任何答复。(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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